副所长同志,能跑得了吗 ?
据载:2017年7月5日下午,安徽六安市霍邱县范桥镇内发生一起车祸。一辆越野车冲进菜园子里,将一名老人撞倒。事发后,驾驶员没有下车查看,而是倒车直接逃离现场。被撞老人因伤势过重,当场身亡。让人惊讶的是,肇事逃逸的司机,居然是当地派出所副所长。 前有不少逃逸者:砍杀人跑,负债跑,贪污犯罪跑,交通肇事跑,等等。不过,多半都是“百姓”法律意识“淡化”而逃,目的是想一跑了之。但是,近来却不断有公安干警犯案而“跑”,作为执法者,那就不可思议了。 公安干警是社会和谐稳定的坚定维护者,是维护国家安全的重要力量,在各个时期都做出了特殊重要的贡献。其中,涌现出了很多可歌可泣的英雄事迹和英雄人物,人民群众因为有这样一支队伍而深感高兴和慰藉。但是,由于种种原因,公安队伍也出现了害群之马,作为执法者,他们思想不纯,动机私利,对群众强吃强占、态度蛮横,目无法纪,“老子”即法,胆大妄为。“大”的如:公安部长陶驷驹、副部长李东生、部长助理郑少东之流;“小”的如:呼市某区公安分局局长梁冠中(杀人),哈尔滨公安局副局级调研员董兆歧(杀人),曾是优秀法警的制毒大王刘招华,一般民警违纪违法者更有之。这些人,有的自知罪孽深重、逃不脱法律的惩处而主动投案,多数则心存侥幸、隐瞒藏毁证据、企图蒙混过关、逃脱罪则,更甚者一跑了之。可惜,法网恢恢、疏而不漏,犯事者不管你是谁,最终也逃不脱法律的天罗地网,结局只能是归案受到法律的惩处。执法者更知法律的正义与无情,更知执法必严、违法必究的道理,更知哪能跑得了的简单道理。 执法者是人民的公仆,处处应成人民的楷模,严格要求、严于律己,树人好形象,永葆人民公安的本色。更愿不会再有“一跑了之”再现! (王维平)
|